(二)申请资料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大厅提出免税申请,免税申请应包括以下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房产、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4.疫情期间财务报表或资金证明。
(三)核准程序
主管税务机关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申请的受理机关。
对纳税人提交的房产税免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提出初核意见,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转交,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核准。
对纳税人提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五、其他事项
纳税人享受该政策时应使用抗击疫情地方减免税代码(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代码为000801160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代码为0010011607)。其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