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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野后,娃娃鱼、中华鳖……还能吃吗?四川权威解读来了
来源:四川在线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529天前 | 309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邵明亮)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时代。

      然而,《决定》中并没有对禁食水生野生动物有规定,这让很多网友产生疑惑:比如有一定市场规模或人工养殖的牛蛙、小龙虾、娃娃鱼、中华鳖这一类动物还能不能吃呢?3月9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决定> 进一步加强我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

      野生、人工繁育有区分

      人工繁育娃娃鱼取得相关许可方可利用

      “《决定》将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但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省水产局渔政处处长张志英表示,没列入禁食范围并不代表不进行保护。

      《通知》要求,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外物种,要严格按照《决定》要求进行管理,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四川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要求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的,必须一律严格禁止。

      对于广大网友关心的“人工养殖的水生野生动物能不能吃”的疑惑,张志英表示:“对国家重点保护和濒危的野生动物是没有含糊的余地的,但是对人工繁育的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可以有条件的加以利用。”

      《通知》明确,对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和《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人工种群,取得《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或专用标识后,方可利用。

      “你比如我们熟知的大鲵(娃娃鱼)是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是由于近些年人工繁殖技术的成熟,人工养殖的大鲵也走上了人类的餐桌。”张志英表示,利用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当然包括食用。“只要是合法取得了人工繁育许可或经营利用许可后加以利用,就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