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网站二维码

点击加入广元市质量品牌协会
服务指南
通知公告
协会动态
品牌人物
品牌故事
行业资讯
会员风采
今日聚焦
品牌视点
品牌管理
爱上广元造
党建园地
网站首页
卡瘦被投诉减肥产品夸大宣传 代理模式违法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2195天前 | 3309 次浏览 | 分享到: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节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这一规定的核心是食品广告不得宣传或者暗示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食品广告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相关律师则表示,消费者的投诉行为是合理的。首先,商家在各大媒体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大面积宣传,还有明星为之代言,大大提升了产品的知名度,消费者对这款产品关注度较高。另外,该产品还一直号称有减肥减脂,消费者不具备专业判断能力,很多人冲着可以减肥就去购买这款产品,但是效果很难判断,并且这类产品价格偏高。因此,类似行为应该受到相应整治和处罚。

  关于卡瘦的最新消息记者将进一步跟踪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