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电网是我国实现能源资源全国优化配置的重要平台,需要进一步发挥作用。我国能源资源与需求逆向分布,客观上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自西向东、自北向南大规模、远距离调配能源。
《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跨省跨区电价形成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范围内消纳。鼓励各地区通过区域协作或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等方式,满足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等指标要求。
过去几年的发展经验表明,清洁低碳能源快速发展在为缓解能源资源约束和生态环境压力作出突出贡献的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产生的清洁能源消纳问题严重制约着电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意见》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杜忠明表示,“十四五”期间我国新能源不仅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新能源电量消纳利用水平也提出更高要求。为保障新能源电量高水平消纳利用,需要形成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完整统一的高标准电力市场体系。
创新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
1月12日,国网嘉兴供电公司打造的“共富共享”数字化农业园新型电力系统在浙江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广陈镇)投入商业运营。“该模式使农业园能共享清洁能源发出的电,享受氢能、光伏、储能、充电桩建设红利,既满足企业用能需求,又降低用电投资成本,为推动传统农业加速升级提供强劲动力。”平湖农开区(广陈镇)党工委副书记许建军说,“项目预计每年实现收益146万元。能耗问题解决了,越来越多的企业都来了,现在我们都叫这里‘农业硅谷’。”
农村地区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是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双碳”目标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能源消费主要包括炊事、取暖、照明等生活用能,以及农林牧渔业等生产用能。自1979年以来,农业领域能源消耗的碳排放量一直呈上升趋势,能源消耗碳排放量从1979年的3002万吨持续上升至2018年的2.37亿吨,增长了近7倍。在“双碳”目标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双重历史责任下,农村能源转型迫在眉睫。
《意见》明确,创新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机制。鼓励利用农村地区适宜分散开发风电、光伏发电的土地,探索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农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经营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专业化企业共同投资经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专家表示,农村能源转型是一个复杂的大课题,要防止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大面积推进前,可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先推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充分结合各地资源禀赋,选择合适的新能源品种和发展模式,优先就地、就近消纳,减少能源输送距离和转化环节,提高农村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