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和直播带货服务机构开展促销活动时,采用价格比较方式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确标示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被比较价格和销售价格,被比较价格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以“全网最低价”等不实表述误导消费者。
记者了解到,围绕直播带货,国家层面已有相关规定。今年7月1日起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
此前,多地出台网络直播电商合规指引,督促和引导直播带货各方参与主体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有序竞争创新发展。比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禁止直播从业者与商家签订构成垄断的最低价协议;杭州市司法局发布《直播电商产业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自然人主播应年满16周岁,16周岁以上但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申请成为主播的,应经过监护人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网络社区团购网络直播营销经营行为合规指引(试行)》明确,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