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经营主体: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确保重要民生商品、防疫用品价格稳定,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守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切实维护重要民生商品、防疫用品的价格稳定,强化价格自律,自觉诚信经营。
二、严格明码标价。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低标高结,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网络页面、沟通交流中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禁止价格欺诈。不得利用疫情防控随意上涨粮、油、肉、菜、蛋、奶、口罩、酒精等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以及混淆标示和结算价格等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四、强化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引领规范作用,要积极引导提醒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禁止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和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巡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