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集体商标10万,“硬核”政策极大地激发各类农业经济组织的品牌培育动力,推动县域集群品牌注册量跃居全市之首。自2017年后,受政策时限到期、保护名录缺乏更新等影响,直接导致农业经济组织培育农业品牌的热度大大降低,部门推动因缺乏抓手出现瓶颈。
对此,笔者有如下对策和建议:
加快培育“引领型”农业公用集群品牌
围绕该县生态资源、农耕文化、产业优势,对品牌命名、品牌定位、发展理念、标识系统、传播推广等进行系统策划,加快打造引领型的全域化、全品类、全产业链的县域公用品牌。同时以母子品牌的形式对现有品牌进行整合,由政府背书,以统一形象将长兴农产品推向市场。并针对当前存在的已经培育的证明商标与实际产业发展相脱节的现象,共同研究出台保护地标产业,加快培育农业公用集群品牌的方案,加快注册保护进度,提供政策支持。
推动有限政策聚焦公用品牌培育
随着长兴县现代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建议及时转变政策导向。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将有限的财政扶持资金重点用于区域公共品牌打造过程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出台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集中力量支持公用品牌培育,并充分发挥公用品牌辐射性强、受益覆盖面广等特点,达到政策惠农的目标。
建立品牌指导服务站等培育平台
培育和壮大品牌指导服务站等培育平台,并以此为依托,一方面不断提高行政指导和服务水平,探索实践部门与社会协同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加大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和保护力度,建立农业产业商标知识产权长效管理和保护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业知识产权建设和保护、支持农业创牌的氛围。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指导集体商标注册人加强对商标的维权和保护。对未授权擅自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引导证明商标管理人严格落实《证明商标管理规则》,并从基地情况、产品质量、从业人员、包装管理等方面进行考量,决定是否授权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全方位规范商标使用行为。(作者 孙建新 郑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