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网站二维码
点击加入广元市质量品牌协会
搜索
标题
摘要
内容
服务指南
通知公告
协会动态
品牌人物
品牌故事
行业资讯
会员风采
今日聚焦
品牌视点
品牌管理
爱上广元造
党建园地
网站首页
带“新冠”的企业无需改名,恶意抢注商标之风当刹
来源:
德州新闻网
|
作者:
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731天前
|
4274
次浏览
|
分享到:
总之,“老名老办法,新名新办法”,“老名”改不改是一个伪问题,若想通过“新名”谋取不义之财,于情于理于法都不能容。本报评论员陈广江
«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
查看全文 »
上一篇:
论地理标志在乡村振兴......
下一篇:
抢注“火神山”商标,......
返回服务指南主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