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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微商卖假药需打破熟人圈壁垒
来源:信息时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857天前 | 3083 次浏览 | 分享到:

   微商朋友圈里“让人一天瘦一斤”的古方减肥药“燃脂减肥胶囊”,被警方认定是无国药准字号、无药监局批文的假药。经权威部门检测,其中竟还含有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禁药——西布曲明。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与传统的销售渠道不同的是,这种有毒的三无产品正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给熟人,包括微商在内的社交电商销售渠道,不但避开了市场监管环节,而且给受害人维权造成了很大困难(《中国青年报》10月23日)。

  微商卖假药的最大特点是,推销商品和实现交易主要通过微信完成,微信之外,留下的线索少之又少。但微信带有私密性与闭环传播等特点,微信群里发生的事,只要内部人不主动透露,外面的人就无从知晓。此外,微信朋友圈其实也是一个熟人圈,微信朋友和群员,很多都是熟人,熟人圈不仅对推广商品有利,而且即使有人被侵权,只要事情不是太大,往往也因当事人抹不开面子而作罢。

  正如相关执法人员所言,警方对微商非法销售有管辖权,但主动搜查很困难。此外,由于缺乏有力的科技手段,目前市场监管部门也主要侧重对企业自有网站、电商平台等发布的虚假广告、虚假信息进行监测,技术上还无法对微商卖假药之类的情况进行监测。也就是说,由于微商卖假药有熟人圈作为遮羞布,司法和技术手段,都难以突破这个掩体。

  当然,打破熟人圈,并非没有办法可想。《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连带追究模式,可以强化群主的管理责任,让群体或管理者能够及时叫停微商推销假药等违法行为。此前,一个群友在微信群里发布淫秽视频,群主和群友一同获刑,这是典型的案例。

  至于执法难以进入圈内的问题,不妨借鉴吹哨人制度,奖励内部知情人举报。通过这种方式,动员群内知情者举报微商卖假药等问题,熟人圈就不再是一个对外封闭的圈子了。

  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大幅增加了监管的难度,传统监管方式难以适应新形势。因此,治理微商卖假药,首先需要秉持互联网思维,与时俱进地改革执法方式,如此才能消除网络的封闭性与隐匿性给监管带来的不利影响,让微商卖假药等违法行为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