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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读者来信综述: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咋落实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970天前 | 2964 次浏览 | 分享到:

“随手扔”不是小节问题,让制度成为习惯
“如今,一些地方有了关于垃圾分类的规章制度,关键在于执行。如果在这个环节掉了链子,立法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四川平武县读者汪世东指出,有些群众存有法不责众心理,看到别人违规,自己跟着做;有的执法人员觉得监管难、处罚少甚至嫌事小。“对此,各地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要求一线执法人员依法从严办事,使垃圾分类制度成为‘硬约束’,让群众意识到‘随手扔’不是小节问题。同时,各部门要加强系统监管,确保工作人员在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节中认真履职,对不按规定操作的人员给予处罚,切实保障垃圾分类顺利推行、取得实效。”
处罚不是目的,最根本的是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由于家庭成员存在懒惰心理、缺乏环保意识,都是等着垃圾桶装满了或者有异味了,才一股脑地将垃圾统统收集起来,甚至家里的老人还会因为节约的缘故,将家里几个垃圾桶的垃圾先统一倒入一个口袋,再拎出去扔掉。” 安徽宣城市读者张志勇说,下一步,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帮助群众认识和纠正一些不良生活习惯,激发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如今,仍然有一些居民不知道垃圾混杂的害处,不清楚垃圾分类的好处,不习惯垃圾分类,习惯随意丢弃堆放。” 河南西华县读者彭世繁说,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向广大群众说清楚垃圾混杂的害处和垃圾分类的好处,讲明白垃圾填埋的高昂费用、从垃圾中回收可利用原料的经济价值以及减少空气污染的环保价值,让居民自觉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同时,加强垃圾分类的操作指导,教会群众把垃圾准确地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除了宣传活动做起来、学校教育抓起来、法律法规执行起来,真正让群众变被动为主动,变‘我应该’为‘我愿意’,才是把垃圾分类做好、做习惯、做长期的根本。” 安徽蚌埠市孟婧雅建议,应从最直观的“变废为宝”入手。比如,以社区为单位,设立“绿色环保积分超市”,开展垃圾分类“积分换礼换购”活动,将塑料油桶、汽水瓶、易拉罐、酱油瓶、废旧电池、纸盒、泡沫箱等常见的非厨余可回收垃圾,分类后“明码标价”,注明各自对应的积分以及收集到一定数量后可兑换的生活用品。某种角度上来说,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通过提高群众获得感来切实增强群众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有助于把垃圾分类做在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