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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申报工作开始啦
来源:农视网、农业农村部网站、土流网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980天前 | 2516 次浏览 | 分享到:

2.实现绿色发展。

主导产品必须有注册商标,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产地环境符合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要求。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的专业村镇优先考虑。

3.联农带农效果好。

专业村、专业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于所在镇、所在县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贫困地区可放宽到5%以上。

4.组织化程度高。

专业村镇成立农民合作社,入社农户数占专业村、专业镇从业农户数比重分别为40%和30%以上,贫困地区可分别放宽到30%和20%以上,并与专业批发市场有效对接,或与龙头企业建立产业化联合体。

认定程序

1.遴选申报。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条件,遴选符合条件的专业村镇,填写《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书》(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上报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全国‘一村一品’信息调查系统”,在线填写遴选的专业村镇信息。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遴选贫困地区的专业村镇。

2.审核推荐。

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按照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各省示范村镇名额(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申报推荐。

3.评审发布。

农业农村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推荐的示范村镇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强化指导服务,扎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二)及时填报信息。

各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市、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于2019年7月20日前完成全省在线填报工作(网址:http://ycyp.moa.gov.cn),并于7月30日前将拟推荐的示范村镇申报书和省级推荐文件报送至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同时发送电子版)。填写前要仔细查阅“帮助中心”有关解释文件,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三)加强宣传推介。

各地要利用各种报刊杂志及新媒体宣传示范村镇的好做法,树立典型,培育品牌,营造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的良好氛围。(来源:农视网、农业农村部网站、土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