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中还指出,浏览、搜索、点击等操作记录通常是非必要信息,收集时应告知用户并征得其同意;保存和使用个人上网记录时,对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使用个人上网记录用于分析用户画像进行个性化展示和推荐时,告知用户使用目的,并提供用户退出定向推送模式选项。
以新闻资讯类应用为例,其基本业务功能必要信息仅为关注的账号和自媒体用户信息。随着新闻资讯应用的发展,也存在以个性化推荐资讯内容为核心业务模式的聚合类新闻应用,其需收集用户的浏览操作记录,以便向用户推送可能感兴趣的内容。根据《规范》,该业务功能应告知用户并征得其同意,如果用户拒绝,App应提供让其退出定向推送模式的渠道。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丁晓东认为,一些App为了不断改善品质、提升用户体验,围绕其核心业务收集个人信息可以理解,但应该有边界。《规范》的发布,划定了边界范围,为App的开发者和提供者规范个人信息收集行为提供了标准和参考。
此外,《规范》中还指出,此套标准适用于主管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对于个人信息收集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谈及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的个人信息保护,陆峰建议应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或保护条例出台,明确个人信息采集、传输、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等全流程环节权利和责任等法律要求。
丁晓东表示,除明确个人信息的收集边界以外,还应该加强对信息倒卖和过度挖掘等行为的执法,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法律震慑效应。
用户也有必要逐步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专家建议,首先应该选择正规的下载渠道,其次认真阅读App在安装时的要求访问权限,及时关闭不必要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