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网站二维码

点击加入广元市质量品牌协会
服务指南
通知公告
协会动态
品牌人物
品牌故事
行业资讯
会员风采
今日聚焦
品牌视点
品牌管理
爱上广元造
党建园地
网站首页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2061天前 | 208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委、厅),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认证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守住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为社会稳定提供坚实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19年4月至10月对风险高、可能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工业产品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包括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重点工业产品。

  (二)重点问题。食品用纸包装重点关注回收料使用、过程控制、标签标识、总迁移量和单体特定迁移量等环节和项目;电线电缆重点关注“打折”电缆问题;防爆电气重点关注防爆结合面和结构项目;砂轮重点关注硬度、安全回转强度项目;危险化学品重点关注关键工序监控和过程检验等环节;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重点关注气密、抗跌等项目。

  二、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一)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各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要立即按照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整改,并于2019年5月底前将自查和整改报告报本地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二)落实销售经营者主体责任。各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销售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责任义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抓紧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健全销售台账,对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不合格或假冒产品进入市场。

  三、强化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对辖区内重点产品生产、销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对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控制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原材料、半成品及出厂检验。此外,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要通过合同、生产计划、生产记录、销售台账等,严查是否存在生产“打折”电缆情况;对食品用纸包装生产企业,要检查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进行产品信息标识。对销售经营者,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是否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