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原“工商、质监、食药”职能三合一优势,做到队伍管理“三合一”等于一、服务质量水平“三合一”大于一,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对国务院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限。将市场监管100%的审批服务事项纳入“最多跑一次”,优化营业执照登记流程,全面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行营业执照多点受理,打造“企业开办流程直通车”,最快实现1.5个工作日办照,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将食品药品审批事项压缩1/3审批时限。
精简取消许可申请材料。通过在线获取核验材料等方式取消各类食品药品质量技术监督审批服务事项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实现精简30%申请材料。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强制退出制度,完善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制度,进一步畅通企业退路,达到3个工作日核准企业注销。
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按照“接得住、管得好、便民化”的原则,通过综合评估分析,拟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部分审批服务事项下放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开区分局办理,进一步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大力支持“个转企”。允许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特点实行个转企,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转企的,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对个体工商户的零售药店申请转企的,凭重新登记的营业执照办理药品经营许可变更,并按照不低于原审批条件办理;已通过GSP认证的,不再重新申请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