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造就一支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提升人才队伍核心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日前,我市出台了《“蜀道英才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按照《办法》要求,从2018年起至2027年,重点围绕全市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需求,采取分类遴选方式,市层面重点支持2100名领军人才,示范带动各县区支持培养10000名左右高端人才,形成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蜀道英才工程”每两年遴选一批,每批420名左右,分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新型企业家、文化领军人才、名师、名医、名厨、工匠、农业大师、电商精英、旅游精英等10个项目实施。
《办法》还为入选者在团队建设、项目、平台、成果转化、岗位职称、薪酬待遇、住房保障、医疗和子女入学、培训休假、表扬激励等方面配套制定了10条特殊支持政策。比如:在成果转化方面,鼓励入选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带科研项目和成果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薪级工资按规定正常晋升,保留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在薪酬待遇方面,鼓励事业单位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入选者给予薪酬激励,入选者所需绩效工资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单列,并根据人才使用情况专项调整。在表扬激励方面,给予管理期内每人每月500元岗位激励资金,优先推荐入选者申报国家“万人计划”、省“天府万人计划”相应项目。
广元市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办法》,在未来10年,力争造就一支留得住能战斗带不走的本土人才队伍,而且是一支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领军人才队伍,必将为广元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记者 盛伍 兰宜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