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
建农村食品监管名录和违法违规“黑名单”
近日,市农业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八部门召开了广元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组会议。会上,正式成立广元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我市也正式启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
开展为期3个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
据悉,此次将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切实保障2019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整治重点对象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重点品类为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重点违法违规情形为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食品等。
2019年元月上旬以乡镇为单位,开展一次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集中培训。
用2—3年时间改善农村食品质量安全
同时,八部门联合签发了《广元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方案》和《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两份文件。《意见》指出,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2019年春节前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山寨”食品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用2—3年时间,健全完善农村食品治理机制,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抓紧建立农村食品监管名录和违法违规“黑名单”,对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依法严厉打击和实施禁业限制。
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农村食品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发挥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31、12365的作用,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扩大社会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从严惩治农村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和惩戒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