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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卫健委:26条新政指明2019年民营医院发展之路
来源: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2167天前 | 2956 次浏览 | 分享到:

支持定点民营医院接入四川省异地就医省级平台,为参保人员提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支持民营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合作,鼓励与国际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开展合作,推进国际医疗保险结算。

(二十三)完善医疗管理支持政策。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规划统筹安排,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各种医联体民营医疗机构占比不得低于5%,支持高水平民营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医联体。支持民营医疗机构独立或与基层医疗机构合作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根据承担任务和考核结果获取相应财政补助和服务收入允许民营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允许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器械等医疗相关的经营活动,医疗活动场所与其他经营活动场所应当分离鼓励诊所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可根据功能定位与诊疗范围自主配备使用其他药品;允许村卫生室在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前提下,合理配备与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报销的药品。

八、进一步加强民营医疗监督管理

(二十四)依法加强行业监管。依托医疗“三监管”平台实现对医疗机构动态精准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互联网+”、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建立与“宽进严管”相适应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不良诚信医疗机构黑名单制度、医疗服务退出机制、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欺诈、骗保套保、出租承包科室、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制违法违规医疗机构退出医疗服务市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公示制度,定期公开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引导学协会和社会公众参与行业监督,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建立信用承诺和公示制度,倡导正当竞争,自觉维护市场健康发展环境。 

(二十五)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将民营医疗服务纳入统一的涉企政策发布平台,加强民营医疗服务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大民营医疗机构好人好事好做法的宣传力度,为民营医疗服务发展提供良好舆论氛围。开展诚信民营医疗机构评选活动,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国际友人参加“中国政府友谊奖”和“四川省金顶奖”评选活动,支持优秀医学人才参加“四川省医学终身成就奖”“四川省技能大师”“四川省技术能手”“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等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