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企业自愿申请,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逐级审核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示1294户2016-2017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可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系统” (http://182.131.3.112:8029/netccredit)查询。
2016年,我省出台《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明确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由原来的认定命名改为社会公示,开展周期由一年一次改为两年一次,更加科学、公开、透明。按照规定,申请“守重”公示的企业,应依法设立满三年,具有一定的品牌和社会影响力,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合同实际履约率高,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社会信誉好,且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据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接受社会监督,若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示的;有重大违法行为,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被举报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发生合同纠纷,拒不执行调解协议的;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连续一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情形,都将被撤销公示资格。也就是说,申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成功后,企业要更加重视信用积累,坚持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合同信用管理水平以及合同签约履约能力。(撰稿: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