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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获空气质量激励金超500万元
来源:
广元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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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品牌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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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22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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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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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四川省今年1-9月环境空气质量报告出炉,全省有13个市州因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各自获得超过500万元的激励资金。值得一提的是,有两个市获得的激励资金超过千万,分别为乐山市1258.51万元,泸州市1009.41万元。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1.3亿元用于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的激励约束,今年资金额度从1.3亿元增加到1.5亿元。根据《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约束办法》,1.5亿元的奖金由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和PM2.5目标任务激励资金两部分组成。
记者梳理发现,综合常态化管控目标和六项监测因子改善情况,1-9月,13个市(州)同时获得PM2.5目标任务激励资金和同比改善激励资金。上述13个市州在1-9月的激励资金都超过了500万元。这些市州分别为:成都、自贡、泸州、德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巴中、眉山、资阳、甘孜、凉山。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州获得的这些激励资金,都将用于各地提升空气质量。
值得关注的是,攀枝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阿坝6市(州)未获得同比改善激励资金。攀枝花、绵阳、宜宾、雅安4市未完成PM2.5常态化管控目标任务,分别扣收目标任务激励资金375万元,扣罚地方财政资金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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