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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带货变“带祸” 直播经济有规矩才会真火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375天前 | 1973 次浏览 | 分享到:

  针对直播电商夸大宣传、货不对板、产品刷单等投诉较多的问题,《规范》也提出多项措施,要求主播在直播活动中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合法,不得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所有发布的商品、服务内容与商品、服务链接应当保持一致,且实时有效。

  此外,主播向商家、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等提供的营销数据也必须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规定》还对直播电商平台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平台方的监管责任,督促入驻商家进行资质信息公示,规范商家和主播交易行为,强化内部交易秩序监督。

  除了已实施的《规范》之外,中国商业联合会牵头制订的《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等各项标准、规范也将密集出台,形成规范体系。相关举措将对行业术语和定义、“带货”产品质量、网络主播行为等提出具体要求,为行业设门槛、划底线、树标准、立规范。

  逐步告别“粗放生长”

  针对直播带货乱象的一系列标准、规范接连出台,但要让整个行业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进行有效监管、确保条款逐一落实就成为关键。

  有专家指出,《规范》虽从商家、主播、直播平台等多方角度作出规定,但其本质仍是一份自律文件,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院长刘双舟对此解释称,《规范》虽不具强制性,但也可通过一定措施来保障自律的有效实施,并视情况对涉嫌违法的直播电商进行提示劝诫、督促整改、公开批评。

  相对于《规范》本身,刘双舟认为执法部门如何相互协作,运用《广告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有效执法更为关键。他建议,执法部门应结合《规范》熟练掌握和运用各项法律法规,开展更有针对性的执法,并及时公布典型案例,从而更有效地治理直播带货乱象。

  在法律措施外,相关部门还应开设专项违法举报及维权平台、直播带货黑名单等多维度的监管措施,将不规范、虚假的直播带货行为纳入社会诚信考核体系,并对相关主体采取经济处罚、禁止准入等规范化体系,促使行业融入整体规范化监管之中。

  目前,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已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其中包括对网络直播带货管理规则的探索实施。业内人士指出,随着一系列标准的执行,未来直播带货将更加有规可循、有据可依,但要使“粗放生长”的直播带货行业完全规范化发展,无疑还需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