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用户可开具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4月1日起,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可开具电子发票,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ETC用户可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填写ETC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完成ETC卡绑定,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客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
使用ETC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仍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
远洋渔业新规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新修订的《远洋渔业管理规定》自4月1日起施行。新规更加明确地规定禁止使用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简称“IUU”)渔船从事远洋渔业生产,禁止远洋渔船从事IUU渔业活动,更强调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远洋渔业、合理控制船队规模,充分体现我国重视渔业资源保护的负责任态度。
新规将从事IUU捕捞、故意关闭船位监测设备等增补为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同时,明确建立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和引发远洋渔业涉外违规事件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船长,纳入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
新规还对渔船淘汰报废、悬挂国旗、外观标识、船员配备、变更国籍等作出明确要求,增加了对渔船海上作业、登临检查、通航他国水域、进入他国港口、环保排污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