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限期:2019年12月
遴选优质农产品经销商
制定广元优质特色农产品经销商资格条件,面向市内外公开遴选10家广元优质特色农产品经销商(其中电商不少于3家),统一使用广元优质特色农产品标识、标牌,规范门店设计,由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授予“广元优质特色农产品专营店”。
完成限期:2019年11月
规范“广元七绝”公用区域品牌管理
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拥有“广元七绝”品牌所有权,委托广元供销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培育、运营、保护“广元七绝”品牌。凡是广元市域内生产的优质特色农产品均可按程序申请使用“广元七绝”标识,申请人在申请使用“广元七绝”标识时,应当向广元供销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免费使用。允许标识使用人在其产品标签、包装、说明书等活动使用;标识使用人必须严格按照“广元七绝”注册的品牌文字和图形标识,不得擅自改变文字标识以及其组合和比例,印制品牌的规格,不得小于自身产品商标的规格,且需排列在品牌使用人自身产品商标之前或之上。
完成限期:2019年12月
□保障措施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市级各部门、各县区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压紧压实责任。要结合职能职责,细化制定工作方案,由市商务局制定广元优质特色农产品市内外实体店布局方案,市委宣传部制定广元优质特色农产品市内广告宣传方案。将优质特色农产品销售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和各县区目标考核,强化督促推进。
加强销售政策支持
公务活动使用优质特色农产品要以“本地产”为主。各级预算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财库〔2019〕41号),积极采购市域内以优质特色农产品为主的扶贫产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会会费用于为职工福利支出部分,应以采购广元优质特色农产品为主,所占比例不低于50%。市外广元优质特色农产品专营店由各县区按销售额给予一定奖励。
广元晚报全媒体记者袁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