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集中开展电商平台专项治理,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
(一)严厉查处网络违法经营行为。以关系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对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监测和治理。以网络销售的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半导体、汽车配件、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电商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二)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宣传引导等手段,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的市场秩序责任人意识,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完善首问制度,按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原则,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鼓励和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等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提高纠纷处理效率。
(三)着力提升网络交易监管能力。全面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认真抓好《电子商务法》培训宣传和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制修订工作。加快推进新一代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网监平台建设,优化网络监管平台功能,提升运用技术手段发现违法线索的能力,提高监测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围绕优化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和取证方式,深入开展基础执法实践调研,加快研究制定电子数据取证指导意见,解决网络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取证难题。
(四)大力推动网络监管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大力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约谈、联合告诫。加强《电子商务法》与《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在执行中的衔接,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增强市场监管合力。引导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网络市场治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作用,逐步构建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沟通顺畅、综合协调的网络市场监管格局。
五、集中开展认证领域专项治理,有效维护认证市场秩序
(一)严厉查处无证CCC认证产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严厉查处列入CCC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以及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等违法行为。针对电线电缆、小家电、儿童用品、电工产品、机动车、消防产品、有机产品认证等重点领域,组织部分地区市场监管部门面向当地实体市场和大型电商平台开展认证有效性抽查,对于发现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获证产品向社会公示,指导并督促相关认证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对该获证产品进行处理。获证企业、相关认证机构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