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 点
活动集锦
党建园地
爱上广元造
打假治劣
行业要闻
新品发布
今日聚焦
广元工匠
网站首页
协会简介
会员风采
协会动态
服务指南
管理智慧
通知公告
品牌策划
广元名家
品牌营销
广元名师
地标产品
广元名医
品牌文化
品牌管理
品牌故事
有机产品
12月,这些新规将实施!
来源:
广元新闻网
|
作者:
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259天前
|
520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附加监管规定》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附加监管要求、恢复与处置计划、审慎监管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附加监管指标要求,包括附加资本、附加杠杆率等。二是明确恢复与处置计划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要制定集团层面的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建议,并按规定提交人民银行牵头的危机管理小组进行审查。三是明确审慎监管要求,包括信息报送与披露、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公司治理要求等。
«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查看全文 »
上一篇:
2021中国品牌论坛......
下一篇:
浙广合作25年大事记
返回管理智慧主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