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大力培养培训贫困地区幼儿园教师。加快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在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需矛盾突出地区有序增加义务教育供给,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支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开展远程教育,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支持西部地区高校“双一流”建设,着力加强适应西部地区发展需求的学科建设。持续推动东西部地区教育对口支援,继续实施东部地区高校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实施东部地区职业院校对口西部职业院校计划。促进西部高校国际人才交流,相关人才引进平台建设向西部地区倾斜。鼓励支持部委属高校和地方高校“订单式”培养西部地区专业化人才。
(二十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强西部地区县级(含兵团团场)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持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医疗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提高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支持在西部地区建立若干区域医疗中心。探索利用人工智能、互联网等开展远程医疗,支持宁夏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加快补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短板。支持西部地区医疗机构与东中部地区医疗机构间开展双向交流。
(二十四)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措施。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失业保障水平。科学制定低保标准,逐步拓展低保覆盖范围。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广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二十五)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扩大西部地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稳步提高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实施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