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认监委对“深圳中大国际认证有限公司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违法案件,“杨吉华对深圳中大国际认证有限公司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直接负责”的违法案件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认监委对深圳中大国际认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羽)作出撤销认证机构批准书的行政处罚(国认罚〔2018〕第037号),因存在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行为,深圳中大国际认证有限公司为重庆蓝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ZD-2017Q521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ZD-2017E507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ZD-2017S5042)无效,为南充福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ZD-2017Q521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ZD-2017E507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ZD-2017S5045)无效。
对“杨吉华对深圳中大国际认证有限公司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直接负责”的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国认罚〔2018〕第03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杨吉华撤销认证人员执业资格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