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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来源: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2341天前 | 6516 次浏览 | 分享到:

  22.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出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建立并严守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清理整顿长江入河排污口,查处长江沿岸非法码头、非法采砂。实施长江沿线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

  加强沱江、岷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实施“一河一策”,强化上下游协同共治,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行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深化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国家级试点,实施生态补水“增容量”,加强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开展磷化工企业清洁化改造。探索共建沱江流域生态经济带,推进航道升级改造,支持发展绿色产业。开展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加快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实施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城市群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持续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目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实施重点区域土壤整治工程和城市污染场地治理工程。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风险防控。

  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县清单,实行省直部门、国有企业、科研院所与重点县“一对一”结对攻坚。强化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强化各级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力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

  实施川西北防沙治沙、川南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生态工程。开展长江廊道造林行动。建设森林湿地草原生态屏障重点县。逐步提高天然林管护补助标准。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23.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全面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对符合条件的电能替代项目,通过价格政策、奖励、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科学有序开发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等水电资源。以民族地区风电基地和光伏扶贫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发展。建设全国页岩气生产基地。加快水电外送第四通道建设。发展分布式能源,布局建设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和储能及智能微电网。推广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