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三个大幅度”加力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加力支持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大幅度”。
第一,大幅度扩大支持范围。
● 在设备更新方面,在原有的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等7个领域设备更新和回收循环利用的基础之上,将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扩大到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
● 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借鉴一些地区的成熟经验做法,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物品材料购置等,一并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以此更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生活的品质。
第二,大幅度优化组织方式。
这次拿出的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包括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两个方向。
● 在设备更新方面,安排近1500亿元,目前具体测算大致1480亿元左右来支持设备更新。充分考虑不同领域、不同类型项目的特点,降低资金申报的门槛,有效支持单体规模小、但是点多量大面广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同时,简化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 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直接向地方安排15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自主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与投资补助等传统支持方式不同,这次向地方直接安排资金,赋予地方更大的自主权,在符合“两新”总体要求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地方的创造力,也有利于更加快速便捷地将这些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
第三,大幅度提升补贴标准。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领域更新换新的补贴力度。
比如,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都是增长了一倍及以上。在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中央财政给予设备更新贷款的贴息比例,从1个百分点提高到1.5个百分点。
此外,《若干措施》明确了对老旧营运车船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等方面的补贴标准,较此前均有大幅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