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目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立法位阶较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还只是部门规章,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提供的法律救济有限。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快推动地理标志立法进程,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协调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商标保护及质量监管等工作的关系,注重两种模式的融合协调,实现倍增效应。
走进各大展会、商超,可以发现越来越多的“红标”出现在商品展示的显著位置,这得益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近年来在统一、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方面开展的一系列有力举措。2019年底,该局组织海南省等12个地方率先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2022年,启动第二批试点改革……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权限下放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让地理标志生产企业的用标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试点成效也由此惠及更广泛的经营主体。截至2023年6月底,我国累计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已超2.5万家。
近年来,我国高标准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各地以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工作原则,有效保护了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提升了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带动全链条上下游产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效益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还需放眼世界。近年来,我国健全涉外地理标志保护机制,积极落实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等,推动中欧、中法、中泰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地理标志国际合作不断深化。其中,中欧双方已完成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第二批350个产品清单公示。申长雨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积极参与多边框架下地理标志国际规则制定,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维护中国利益。
挖掘品牌价值 助力“土特产”经济腾飞
在云南,“勐海茶”地理标志产品比同类产品价格普遍高出20%以上;在广西,2022年柳州螺蛳粉全产业链销售收入达600亿元,带动就业岗位超30万个……保护和发展地理标志产品,培育特色产业,将极大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
“由于地域限制明显、生产规模较小,地理标志产品具有品种稀缺、品质独特、风味稀有、产量稀少等特征,能够获得高价值的销售溢价。”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张合成建议,以地理标志产品为抓手发展“土特产”产业集群,结合乡村产业帮扶,在国家农产品特色优势区开展试点示范。
截至2023年6月底,我国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8个,其中80%以上是农林产品及食品——地理标志产品大部分属于地方“土特产”。可以说,地理标志运用水平,关系到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