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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799天前 | 814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推动完善品牌相关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标准。推进重点领域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结果国际采信、互认。推动行业协会、品牌服务机构与国外相关组织开展合作交流。鼓励品牌研究和标准化活动国际合作,积极开展品牌评价、品牌管理等领域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加快品牌标准应用和标准信息共享。

  五、夯实品牌建设基础

  (一)加强品牌保护。统筹推进商标、字号、专利、著作权等保护工作,加强驰名商标保护,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推进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数据共享,依法依规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加强商标品牌保护,完善商标品牌维权与争端解决机制,推进商标数据国际交换与应用,推动商标品牌保护、纠纷处置的跨国协作。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国家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等建设,开展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服务。

  (二)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推进品牌培育、品牌管理、品牌评价等标准化建设,构建完善的品牌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行动,促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推动标准升级迭代和国际标准转化应用,加快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推动实施中国精品培育行动。推动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拓展伙伴计划,打造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实施品牌人才提升计划,完善品牌人才引进和培养培训机制,提高品牌创建、运营和管理能力。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开设品牌理论和应用管理课程,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品牌管理专业素质的企业家、管理人才。支持企业加强品牌适用人才培训,鼓励企业和专业机构、职业学校开展品牌管理职业培训,培养品牌建设专业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党对新时代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品牌建设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品牌建设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品牌建设加强指导,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品牌建设工作。

  (二)营造良好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适宜品牌发展的产业生态和制度环境,健全品牌发展法律法规,完善市场监管。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推进品牌建设方面深化改革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推动城市商圈、重点商业街区、社区生活网点、步行街等错位发展、优化布局。不断完善品牌建设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提高品牌培育能力。健全国家质量奖励制度,鼓励地方对质量水平先进、品牌影响力突出的组织实施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