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8年22轮正式谈判、上百次非正式磋商,2020年9月14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签署。随着2021年3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首批50吨四川宜宾芽菜起运上海,通过海运直达德国;湖南安化黑茶大量销往英国等地;法国葡萄酒对华逆势出口强劲……
习近平总书记对于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工作始终高度关注和重视,2020年9月14日习总书记在北京同法国总统马克龙举行视频峰会,最终推动和确认了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正式签署;2021年7月5日,习总书记又在北京同法国总统马克龙、德国总理默克尔就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生效举行了视频峰会,他指出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生效仅仅几个月,就已经有134个欧盟地理标志、110个中国地理标志分别实现在华和在欧保护。他深刻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从2021年《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实施以来,核心专利、知名商标、精品版权、优质地理标志产品等持续增加,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产业已成为各地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实施精准脱贫的一条重要途径。在习总书记的亲自督导下,培育国家级地理标志品牌,发展地理标志品牌产品的产业化,已经从区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成为“国之大者”重要一环,成为国家重要政策工具之一,成为新时代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可以说,地理标志事业在推动区域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方面,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战略支撑作用。
一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明商标认证并不等于地理标志品牌
自《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生效后,全国各地认识到地理标志产品、商标的重要性,纷纷加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的申报力度,大力培育、保护和发展一批独具特色的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很多地方提出“举全市或全县之力,全力争取拿到地理标志”,仅2021年一年,我国新认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99个,新核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477件。
但是,取得申请和商标注册相对容易,但培育地理标志品牌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可以说“举全市或全县之力拿到了地理标志,并不等于就拥有了地理标志品牌”。
以农产品地理标志为例,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仅仅是建设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的第一步,该标志注册获批商标后,仅具有法律保护和品牌识别作用,并不具备地理标志品牌本身所具有的品牌资产和品牌价值。这是因为很多地方的政府部门和领导、协会,缺乏现代品牌管理知识与理论体系所致。为了更好的培育地理标志品牌,首先需要清晰地认识到地理标志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的区别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