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多业内人士看来,要避免“青花椒事件”再次上演,背后指向了同一个问题:农产品的品牌建设。
如何让其他企业不敢“碰瓷”?
“花椒分为红花椒和青花椒两类。在四川,两者的产量和面积都居全国第一。”省植物工程研究院院长吴银明介绍。虽然青花椒的普遍种植与食用历史只有短短40余年,但四川省青花椒种植面积已达300万亩左右,主要产区分布在盆周低山丘陵区,面积占到全国的六七成。
作为花椒大省,为何省内企业频频因为产品名称成了“被告”?川内某知名调味品企业负责人坦言,作为有名的“致富树”,过去十年间,借助新一轮退耕还林和脱贫攻坚,四川花椒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这种发展,主要集中在种植环节,“只是面积和产量上去了,却没有全省性的商业品牌或者区域公共品牌。市场交易体系搭建、品牌打造等领域的表现,并不能与全国花椒第一大省地位相匹配。”
不少花椒种植和加工企业坦言,四川的花椒品牌目前多数停留在以产出为主导的县(市、区)级层面。如“汉源花椒”“平昌青花椒”“茂县花椒”等。
但放眼省外产区,多数已步入“区域公共品牌+企业自有品牌”之路。即,政府注册区域公共品牌并指定品牌使用办法和产品标准。企业的产品只要合格,即可无偿使用公共品牌。
“人家的企业有双重保护,一层是公共品牌,保护的是大区域、大产地;一层是企业自己,保护的是自家产品。”一位青花椒销售商坦言,本次陷入“侵权”风波的企业,绝大部分是四川企业,原因正在于此,“其他产区上海万翠堂根本不敢‘碰瓷’,因为人家品牌注册得比它早,而且是以政府推动的公用品牌形式存在的。”
比如,同样是种植青花椒,重庆江津区早在2004年便申请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随后注册成功“江津花椒”并成为区域共用品牌。2019年11月,“江津花椒”上榜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去年7月,“江津花椒”更是入选中欧地理标志第二批保护名单。
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上演?
省花椒产业发展促进会会长王明珏介绍,去年底,省花椒产业发展促进会分别联系全国花椒行业专家、全国各地花椒协会、律师、商标代理机构召开紧急电话会议,针对“侵权”事件进行讨论。初步得出的结论是:青花椒就是花椒的一个种类,也是属于公用名称,该案是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多位律师向记者表示,以将农产品种类名称注册成商标并采取“游击战”和“袭扰战”方式(反复起诉与撤诉,让被告方疲于应付)试图逼迫其他企业就范(逼迫企业和解并赔偿),影响极坏。
不过,着眼未来,吴银明等人呼吁,应参照川茶的“天府龙芽”和川油的“天府菜油”等已有省级区域公共品牌做法,打造更多包括花椒在内多个“川字号”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