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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文化:让“文化IP”不成“文化挨批”
来源:中国青年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159天前 | 3461 次浏览 | 分享到:
以“文化IP”为核心的文化经济新业态,正在崛起发展中。这需要我们有更加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还需要清醒地辨别哪些所谓的“文化IP”不值得倡导,甚至属于“文化挨批”

“文化IP”是一种以“文”承载用户情感意义并接受市场检验的符号、形象、元素、故事和载体,文以化人,文以载道。

“文化IP”是一种新需求。因为过上更美好的生活,就需要更美好的情感体验和精神生活。无论是一系列火热的服贸会、文创会、文旅会、文博会,以及火爆的故宫文创展、北京环球影城首开日、昆曲《世说新语》B站首发式等,还是对接当下“国学潮”“传统文化潮”的各类主题“地标热”“打卡热”“文创热”“悦读热”“寻宝热”“非遗热”,以“文化IP”为核心的文化经济新业态,正在崛起发展中。

这需要我们有更加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还需要清醒地辨别哪些所谓的“文化IP”不值得倡导,甚至属于“文化挨批”的,初步梳理至少有以下八类。

第一类,瞒天过海搞冒牌。

中秋国庆双节接踵而至,大家都在晒的“LV月饼”,到底是不是真的呢?来自上海的一条新闻披露,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月饼犯罪增多,警方针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领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连续破获刑事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各类假冒伪劣的“文化IP”和相关品牌消费品,鱼龙混杂,需要辨别。

第二类,急功近利唯流量。

因为对于“文化IP”的评价大多只关注单纯的流量/用户量,偏重于评估经济效益和产业价值,造成了“唯流量论”等不健康的行业倾向。

第三类,恶意炒作吸眼球。

“知名度”可能通过恶意炒作等获得,有时明明产品质量不高甚至存在瑕疵,还是通过一些明星代言、直播带货、轰炸广告等,贴上“文化IP”的标签肆意放大影响力,误导用户。

第四类,倒买倒卖变异味。

通过低价收购、快速交易、恶意抢注等形式,倒买倒卖各类已稍有影响的“文化IP”或“品牌”,没有把精力放在创造真正有独特意义有感染力的故事、体验、场景和服务中,而是急于圈粉丝、建社群、卖高价,失去有支撑力的独特品牌价值——而真正有价值的品牌,是无价的。

第五类,名不符实口碑差。

现在一些“文化IP”一方面还没有积累起品牌信誉力、口碑度,另一方面创意设计制作产品的产量质量,特别是供应链、创新力、服务力等都未相应跟上,就急切瞄准衍生品市场,围绕“文化IP”形象开发生活消费礼品,以及文创旅游、主题美食、主题民宿等,往往上下游割裂、半途而废、难以持续。

第六类,移花接木毁信誉。

利用一些知名品牌(包括主流媒体)知识产权意识不强、“文化IP”研究不深等,合作开发却自藏一“手”,悄然低成本投入借鸡下“蛋”,只为了迅速移花接木地打造出可以独立控制的“文化IP”,把本属公益文化的核心要素商业化“占用”,为下一步授权代理广告、垄断直销渠道、经营多元业务做准备,这种合作有一定隐蔽性和风险性,往往不会马上出问题,而是积累到一定时候大爆发,却已是“花”落人家、“木”已成舟、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