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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四川日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2389天前 | 3074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8〕2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3日
 


四川省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


  供应链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实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高效协同的组织形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精神,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围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建设经济强省,突出优化整合、创新竞进、协同共兴、提质增效、跨越提升,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支撑,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协同发展。落实新发展理念,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新产业驱动供应链创新发展,实现产品和服务全链条的高效协同管理。建立供应链上下游合作共赢的协同发展机制,加速产业融合、区域协调,提高四川产品和服务竞争力。 

  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加强政府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构建供应链支撑体系,为现代供应链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的发展环境。发挥企业创新发展供应链主动性和能动性,大力发展供应链行业,推动我省重点行业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 

  提质增效,注重绿色。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推进供需精准匹配和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构建覆盖设计、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等各环节的绿色产业体系。 

  全面开放,合作共赢。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推进企业供应链全球布局,推动我省企业进入全球供应链中高端。全面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带动全省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实现合作共赢。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一批适合四川省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省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促进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全面提升四川造产品和服务质量,全力推进四川相关产业进入全球供应链。培育3家以上企业成为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6家以上企业成为全国供应链领先企业,重点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进入全国前列,四川成为中西部供应链创新应用中心,为供应链创新应用探索新路径。 

  四、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体系。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合作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川”字号特色农业供应链体系,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鼓励承包农户采用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融入农业供应链体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把农业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以深度贫困县为重点,积极培育贫困地区农业供应链体系,支持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发展,聚焦聚力助推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农业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扶贫移民局、省供销社) 

  2.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依托国家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共享政策、市场、科技、金融、保险等大数据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化和精准化水平,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生产向消费导向型转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创新金融支农方式,探索农业信贷、担保新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农业厅、科技厅、省金融工作局、商务厅、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 

  3.推动建立重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农产品和食品冷链设施及标准化建设,构建功能完善、上下游衔接、设施先进、布局合理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降低流通成本和损耗。推动建立基于供应链的重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针对肉类、蔬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茶叶等食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逐步纳入追溯体系,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提高消费安全水平。鼓励互联网企业建设农产品供应链平台,促进农产品上行和农业生产资料下行。(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二)促进制造业协同化、服务化、智能化。 

  4.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发挥制造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主导地位和核心作用,推动制造企业完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流通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饮料食品、油气化工、钒钛钢铁及稀土、能源电力、汽车制造、轻工纺织、轨道交通、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建立以核心企业为龙头、配套企业为基础、战略合作为驱动的供应链联盟,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 

  5.推进服务型制造。加快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一批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相关企业向供应链上游拓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解决方案等专业服务,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技术培训、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增值服务,推动制造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促进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延伸,拓展制造产业价值链。(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省金融工作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 

  6.促进制造供应链智能化。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感知技术、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在制造供应链的应用,提升制造供应链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重点推进汽车、航空与燃机、轨道交通、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设备、轻工纺织、食品饮料、电子信息等行业供应链体系可视化和智能化,提升精准制造、敏捷制造的能力。推动航空与燃机、数控机床与机器人、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生物医药等重大科技专项实施。(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 

  (三)持续推动服务业精细化、专业化、高效化。 

  7.推动服务业融入全球产业价值链中高端。瞄准国际标准,以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融合应用为核心,推动供应链管理服务向综合设计协调、物流采购解决方案设计等高端业务方向发展,重点发展面向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业等行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提高协同计划、自动预测和补货能力,推动建设供应链的数据集成和信息共享协同平台,准确及时传导需求信息,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优化资源配置,按需组织生产,合理控制库存。(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质监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8.推进流通创新升级。以提升流通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智慧物流。鼓励批发、零售、物流等传统流通企业整合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重塑商品流通零售体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和物流成本。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物流新技术、新模式,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流通系统,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质监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9.促进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延伸。鼓励住宿、餐饮、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构建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提供精细化和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培育新型供应链服务平台,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形成跨界整合、平台共享、共融共生的供应链商业生态圈。推动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一批示范工程,提高供给质量。(责任单位: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金融工作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 

  (四)科学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 

  10.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在川金融机构全面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新模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构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互信互惠、协同发展的生态环境。推动供应链企业加入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带动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探索利用“中征平台”融资数据开展企业“预授信”、批量化营销等业务创新,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融资可获得性和便捷性。(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金融工作局、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 

  11.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鼓励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省金融工作局、商务厅、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 

  (五)积极倡导绿色供应链。 

  12.大力倡导绿色制造。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饮料食品、油气化工、钒钛钢铁及稀土、能源电力和汽车制造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强化供应链的绿色监管,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鼓励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积极扶植绿色产业,推动形成绿色制造供应链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商务厅、省质监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13.稳步推行绿色物流。加强绿色物流新技术和设备的研究与应用,加大仓库建筑创新与节能减排技术应用,推广节油技术和绿色节能运输设备。贯彻执行运输、装卸、仓储等环节的绿色标准,推动绿色仓储发展,重点推广密集型货架系统、节能照明系统、标准托盘及与之匹配的周转箱循环共用。开发应用绿色包装材料,建立绿色物流体系。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培育绿色消费市场。鼓励流通环节采用节能技术,加快节能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在购物中心、百货商店等业态创建一批集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建立现代医药物流体系,提高绿色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14.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计划和“互联网+资源循环”专项行动,推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升级,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和以托盘为代表的物流集装化器具循环利用平台,推广“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效率。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针对钢铁、电器电子、汽车产品、轮胎、蓄电池、包装物等产品,优化供应链逆向物流网点布局,促进产品规范化回收和再制造发展,构建闭环供应链生态体系。鼓励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生态工业园区,实现生产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责任单位:商务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省供销社) 

  (六)参与构建全球供应链。 

  15.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推动企业开展对外投资与合作,推动我省加工制造环节向联合研发、联合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高端环节延伸,增强整合国内外市场、上下游产业能力,推动我省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推动建立境外经贸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对外贸易服务新业态,创新智能服务和共享模式,提升其通关、物流、退税、保险等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出口产品和服务增加值。强化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开展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参与全球资源配置。鼓励企业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海外运营中心等,建立产能协调的本地化供应链体系,融入境外零售体系。(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16.提高供应链防控风险能力。贯彻落实国家供应链安全计划,鼓励企业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利用国际国内市场资源,提高供应链风险管理水平。采用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评价指标体系,提高供应链风险防控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17.加强全球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枢纽、物流通道、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四川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水平。推进天府国际机场和国际空港新城建设,打造一流的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和内陆临空经济门户。建设中欧陆空联运基地,支持国际航班代码共享,鼓励航空公司新开、加密、优化国际(地区)国内航线。支持成都国际铁路港建设国家对外开放口岸,依托中欧班列(成都)等打造国际铁路运输重要枢纽,推进与泛欧泛亚国家(地区)枢纽城市的互联互通。加快建设高等级航道,促进我省港口与长江主要港口的协同开放合作。深入推动贸易通关便利化,建设完善四川电子口岸,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口岸服务一体化。健全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特殊商品指定口岸、外贸综合服务发展相适应的通关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省政府口岸物流办、交通运输厅、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人行成都分行) 

  18.推动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支持成都天府新区片区建设国家重要的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开放型金融产业创新高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国际性航空枢纽。推动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重点发展国际商品集散转运、分拨展示、保税物流仓储、国际货代、整车进口、特色金融等口岸服务业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会展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支持川南临港片区建设成为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成渝城市群南向开放、辐射滇黔的重要门户。推动“3区+N园”协同改革,实现制度对接、产业协同、平台共享,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省金融工作局、省国税局、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五、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一)营造良好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政策环境。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供应链创新基金,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融资支持。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及资金支持,统筹运用省级财政现有相关专项资金,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相关企业申报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各地出台支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相关政策。支持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策监管、公共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行业指数、经济运营、社会预警等指标体系。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催生发展新动力。(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金融工作局、省国税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 

  (二)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指导各地创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试点,鼓励试点城市制定供应链发展的支持政策,完善本地区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培育一批跨行业、跨区域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建设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的供应链协同、交易和服务示范平台和示范园区。支持各部门制定鼓励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科研项目与应用示范。支持成都市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商务厅、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 

  (三)加强供应链信用和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国信用(四川)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四川)”网站,更好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的作用。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健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商务、海关、质监、检验检疫、工商、银行等部门和机构之间公共数据资源及时共享。积极推动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强化动态监管,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成都分行、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金融工作局、省国税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四)大力推进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参与制定供应链产品信息、数据采集、指标口径、交换接口、数据交易等关键共性标准,加强行业间数据信息标准的兼容,促进供应链数据高效传输和交互。推动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流程标准化水平,推进供应链服务标准化,提高供应链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能力。按照国家安排,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标准制定,推进供应链标准国际化进程。(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 

  (五)加快培养引进多层次供应链人才。支持有关大中专院校设置供应链相关专业,培养供应链专业人才。支持开设供应链领域相关专业的大中专院校进行学科和专业建设,提供供应链管理咨询和人才培训等服务。创新供应链人才激励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供应链人才。(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 

  (六)发挥社会力量促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建立涵盖各行业的供应链专家委员会,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立供应链产业技术研究院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供应链科创研发中心。建设供应链行业组织,推动建设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行业研究、数据统计、标准制修订,加强行业组织的国际交流合作,促进我省供应链发展与国际接轨。(责任单位:科技厅、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