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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家长批改作业?四川省教育厅回应
来源:华西都市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475天前 | 2411 次浏览 | 分享到:

    “家长是否应该批改作业”连日来引发不少网友讨论。日前,辽宁省教育厅在其官网公布《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其中明确指出,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对于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教师,一律取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学校校长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记者梳理发现,从2018年至今,已有辽宁、浙江、海南、河北、广东、山东、贵州、广西、山西和陕西等至少十个省份教育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叫停”家长批改学生作业,有的地方明确定期开展作业督查,甚至将作业管理纳入绩效考核。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支持,他们认为现在的家长太累了,每天下班回家还要给孩子改作业,压力实在太大了。

  那么,我省是否会有相关的规定出台呢?11月13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目前暂无新的规定出台,但有一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文件正在审议研究,对“家长不得批改作业”这一项或许会有进一步强调和落实。

  其实早在2018年1月,成都市教育局就出台了《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明确指出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检查教师布置的作业并签字”。

  成都市民彭女士的孩子在成师附小读六年级,彭女士称,“老师从未让家长批改作业”,她介绍,孩子在低年级的时候,学校会发放一本“家校联系本”,让家长督促检查,以便了解孩子的完成情况。在她看来,老师把批改作业的工作甩给家长肯定是不对的,但家长也有责任监督孩子的功课,“教学本身是需要家长、老师、学生三方配合的事情,家长不能把教育孩子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学校和老师身上。”

  成都武侯区一民办小学教师王静(化名)告诉记者,她从未让家长批改作业,“只是让家长监督学生完成作业,仅此而已。”

  对于各地相继出台规定“叫停家长批改作业”的情况,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认为,家校共育必须清晰地界定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职责,教师是教师,家长是家长。只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各司其职,才能给孩子成长营造健康的环境。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何方迪 周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