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加强品牌管理
1.统一使用“广元七绝”品牌。加快完善建立“广元七绝”市级区域农业公用品牌、优质农产品品牌等授权使用、审核、评价、登记、注册等制度。有序授权企业使用和保护“广元七绝”区域农业公用品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并通过各种展会、新闻媒体、网络广泛宣传推介。健全完善农产品企业品牌目录。健全广元农产品企业品牌名录,建立广元农产品企业品牌目录制度,制定列入农产品企业品牌目录的保护办法和动态管理办法,将全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企业自主品牌等形成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统一发布。
2.依法保护企业自主品牌。加强企业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从严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行为,营造诚信守法经营良好氛围。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品牌维护、品牌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商标、品牌保护意识和能力,完善打假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七)切实加强产地环境保护
坚定不移狠抓生态环保建设。以全面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役,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持续做好农资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治理,实现农药化肥减量使用和饲料清洁化。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实施畜禽养殖粪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废弃农膜收集和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以种定养、种养循环发展模式,努力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分工副秘书长、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质监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广元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具体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共同推动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
(二)强化政策扶持。继续实行农产品品牌创建奖补制度,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级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府发〔2017〕65号)规定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认证、推广等工作。各县区也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扶持和奖励政策,确保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统筹管理。要牢固树立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