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6月29日发布公告显示,核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其中包括五粮液、国窖1573等知名白酒品牌。
根据通知内容,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五粮液、国窖1573、泸州老窖特曲等三个白酒品牌,分别向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
经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上述白酒品牌与另一家药企品牌共同进入了该批次予以注册登记的名单当中。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称,自即日起,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可以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据了解,2019年12月末,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中,将四川省以及北京市、河北省、贵州省、云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广东省等11个省份列入到试点省份名单当中。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希望通过改革试点健全地理标志使用核准的工作体系,研究使用核准规范,并据此推进统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换标工作。此次试点的期限将从2020年1月延续至2021年12月。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20年4月发布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布了全新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规定了新标志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具体内容。另外,目前消费者在五粮液酒等产品上能够看到的旧版本地理标志,使用过渡期将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在该日期前,五粮液、国窖1573等品牌生产的使用原标志的产品可以在市场上继续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