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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今起施行 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法治基础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80天前 | 1447 次浏览 | 分享到:
7月1日起,新公司法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在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责任等方面亮点纷呈。
首先,强化股东知情权,扩大股东查阅材料的范围,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新增允许股东查阅、复制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等。其次,降低临时提案权门槛,便利中小股东行权。对于行使临时提案权的股东持股比例要求从百分之三降至百分之一,且公司不得自行提高要求。再次,平衡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对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规定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最后,引入双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允许股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董监高等提起代表诉讼。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公司法修订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根据我国公司法过往实践中出现的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矛盾集中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比如拓展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利;中小股东在公司受到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下的收购请求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等,这些调整都是根据现实商业活动中出现的大量争议、吸取了证券监管经验或者司法裁判经验后平衡的结果。
“包括新公司法作出的平衡股东与董事关系的相关规定,都为后续强化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既是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各方平等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一种引导、规范,也为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寻求司法救济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李云表示。
法治兴则市场兴。随着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李云表示,相信新公司法能够为推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总的来看,新公司法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