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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圈“拉踩式”营销何时休
来源:中国青年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81天前 | 13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如果发现有企业在宣传、销售过程中,对其他同行进行拉踩、抹黑的情况,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受害企业,都可以到违法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于大钊告诉记者,在查明事实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须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发布广告,并进行罚款。

“如果两年内有3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于大钊补充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车企营销宣传过程中,经销商和4S店工作人员往往扮演着重要角色,同时也成为虚假宣传和拉踩宣传的重灾区。

天津博信宏达就被处罚一事回应称,竞品的相关数据为网上查找,自行设计后交给广告公司制作,因此与事实产生偏差。

汽车分析师白德表示,虽然经销商的行为不完全代表汽车厂家的立场,但在终端销售中采取“拉踩”等非正常的营销手段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危害不容小觑。同时,一旦对比数据失真,不仅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品声誉,拉踩式营销泛滥后,那些采取不良手段的企业也会遭遇反噬,让自身品牌力、公信力大打折扣,最终对自己的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

“今年汽车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已经从卷技术、卷价格发展到卷营销的状态,汽车圈的传播生态正在发生着微妙变化。”他忧心忡忡地表示,对于汽车行业来说,拉踩式营销不仅会加剧企业之间的恶意竞争,还会有损产业环境,徒增消费者获取产品信息的信任成本,不利于汽车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于大钊则指出,若虚假和拉踩宣传的违法主体是经销商和其工作人员,相关受益的汽车企业也应负法律责任。“经销商及其工作人员的宣传是在履行工作职责,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卖车,因此不能简单地将这些主体与车企彼此分割。”

记者近日走访了北京市部分长城哈弗、广汽埃安4S店,均未发现“拉踩”竞品的宣传物料。但耐人寻味的是,不少店员都表示,自己是“拉踩话术”“数据虚标”的受害者。

事实上,大部分汽车品牌都认为自己是不正当竞争的受害者,纷纷向“黑公关”宣战。去年3月,长城汽车启动了打击“网络水军”的专项净网行动——“1000万悬赏计划”。不久前,广汽集团宣布“悬赏百万”,公开向网友征集针对广汽集团及高管团队网络侵权的线索或证据。

于大钊呼吁说,车企应加强自身的公关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监控和应对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可能出现的黑公关行为。同时,各汽车品牌之间应倡导公平竞争,摒弃不正当手段,通过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赢得市场。他还提醒说,消费者在选购车的过程中,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积极向相关部门反馈,共同营造更真诚、和谐的市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