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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十九条措施
来源:广元新闻网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282天前 | 4536 次浏览 | 分享到:
系统、完整、科学保护好全市古树名木,让古树名木真正成为有记忆的地标、可触摸的历史,成为坚定文化自信的有力支撑。

古树名木是记录自然生态变迁的“活化石”,是承载民族历史记忆的绿色“国宝”。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系统、完整、科学保护好全市古树名木,让古树名木真正成为有记忆的地标、可触摸的历史,成为坚定文化自信的有力支撑。根据《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四川省总林长令(第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如下措施。

一、摸清资源本底

(一)调查与普查。各县区每5年至少开展一次古树名木的资源调查,查清散落在老旧村落、名人故居、宗祠庙宇、文物古迹等原址及周边地区,未纳入建档保护范围的古树名木和后续资源。每10年至少开展一次古树名木的普查,逐树排查已公布、挂牌古树名木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健康状况及生物多样性等情况。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未经认定和公布的古树名木资源信息。

(二)认定与挂牌。对拟纳入古树名木保护的树木进行鉴定、审核,对审核后公示无异议的古树名木,按保护等级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认定和公布。严格按照省绿化委员会发布的保护牌样式、材质制作并规范悬挂保护牌。

(三)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古树名木生长状况、管护措施、环境风险等图片影像资料的收集,对精准位置、树高、胸径、生长势等信息进行完善,实时动态更新,纳入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加强古树名木认定公布信息档案、死亡注销档案、日常管护责任书、日常养护及巡查记录、防灾抢险记录、救护复壮记录等档案管理。

二、提升管护水平

(四)主动避让。按照相关规定划定保护范围,在开展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以及房屋修建等活动时,主动避让古树名木,不得对古树名木造成损害,不得破坏保护范围内的生境。

(五)主动预防。根据古树名木生长势、立地条件、树龄等情况进行生长风险预判,针对性地进行补水、排水、施肥,科学规范清理保护范围内的杂物,安装生态保护栏、避雷装置,喷洒生物制剂、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等预防措施。设立“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源管控,有效保护松科古树名木。

(六)抢救复壮。对长势衰弱、濒危古树名木,及时组织专家会诊,制定“一树一策”抢救复壮方案,分等级、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有害生物防治、树洞防腐修补、树体损伤处理及支撑加固等抢救复壮措施。

三、落实保护行动

(七)建立保护体系。编制《广元市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规划(2024—2033年)》《古树名木综合防护应急预案》,将古柏保护纳入规划和预案重点内容,制定《古柏木养护与复壮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