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食安办公布了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名单,广元入围创建推荐城市名单。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城市社会管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充分体现,也是评价区域整体食品安全程度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经过省级推荐、城市创建、省级初评和国家验收,主要从食品安全状况、党政同责落实、食品安全源头治理、食品产业发展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决定是否能够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近年来,广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测评位列全省前列,连续获评省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先进单位。
市食安办建立“三提醒两督办一报告”机制,推动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行业责任、县(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创新乡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开展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积极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加强粮食流通全链条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严格粮食收储企业资格审核。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视频监控率达100%。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全面排查冷链食品生产、仓储、运输、销售全过程。加大农产品监测和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达到2.35批次/千人,食品安全抽检达到4.95批次/千人。省级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省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均保持在99%以上。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春雷行动”“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等各类专项行动,严肃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2件;查办农资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17件;公安机关移送起诉17件26人,有力震慑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获全省“春雷行动”一等奖。
下一步,广元市将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