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保护法治化,让市场竞争更公平,市场活力更充盈:我国首条民资控股高铁开始建设,中国联通打响央企混改“第一枪”,油气销售领域发力混改……统计显示,2013年至2017年,民营资本参与央企混改的投资金额超过1.1万亿元,省级国企引入非公资本超过5000亿元,省级国企投资参股非公企业金额超过6000亿元。
法治竖起“边界线”
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更加“泾渭分明”
“给世界的最大惊喜”——2018年6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布,拥有近14亿人口的全球最大市场,又一次向世界亮明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决心。
半年后,“惊喜”又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公布,我国开始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中禁止和许可类事项比试点版缩减了约54%。
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过去往往按照“正面清单”的理念来管理市场,准入文件繁多、审批程序繁琐,企业为了上项目“说破嘴”“跑断腿”的事屡见不鲜。特别是在创新涌动的今天,“正面清单”更是难以穷尽,新动能常因“不鼓励、不禁止”的模糊监管而出现各种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厘清“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边界。“‘负面清单’有效压缩了政府在市场准入中的决定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无法随意对准入进行限制。”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的申海平说,参照负面清单,市场主体可以一目了然地知道什么不能做、什么需要审批、什么可以自主决定,预期更明晰更稳定,创业创新创造空间更大。
一张清单一大步。从“正面清单”思维下的“能做什么”,到“负面清单”模式下的“不能做什么”,政府和市场边界法定,实现了政府管理模式的一次根本性变革,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因为法治能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顺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要求,加快市场经济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让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更加“泾渭分明”,使社会经济关系调节更加有法可依:2013年修改《公司法》条款,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大大降低了创办企业的门槛;2017年,《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公布,明确出资人投资监管底线,划定中央企业投资行为红线;截至2017年6月,我国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均已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