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元市社会引资人奖励办法(试行)》。根据办法,直接联系、介绍、引荐并促成市外投资者来广投资的社会第一引荐人在满足奖励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报获得奖励资金。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推行“三权分置”并行,落实集体所有权,2020年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元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根据方案,我市将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库共享、一邮送达”政务服务模式,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元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根据规定,我市将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进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具备资质的融资担保公司作为辖内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独立担保主体的请示》《关于2016年广元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的请示》《广元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等事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兰宜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