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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管理:“莆田鞋”有了集体商标,创品牌无坦途可走
来源:中国青年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896天前 | 5686 次浏览 | 分享到:

创牌同时加大打假力度

在莆田市体育中心,有两家已获得“莆田鞋”集体商标授权的线下旗舰店。走进店里可以看到,这些获得了集体商标授权的自主品牌的鞋子带有两个品牌标志:一个是自身的品牌,另一个则是“莆田鞋”集体商标。这种双重品牌元素在鞋盒包装上同样有所体现。鞋盒主体是自主品牌商的商标设计,鞋盒侧面可以看到“莆田鞋”集体商标。

莆田市工信局副局长陈俊杰说,莆田鞋业转型做自己的品牌,是因为当地鞋厂为大牌鞋企做代加工的利润逐年下降,而且单靠某家鞋厂独立创牌,与国内外鞋业品牌竞争并非易事。

有生产技术和能力,但缺乏具有竞争力的品牌,这是莆田鞋业进一步做大面临的瓶颈。陈俊杰说,我们希望通过“莆田鞋”集体商标,把当地有创建自主品牌意愿的鞋企团结起来,形成“1+N”模式在市场上闯出一条路。

目前,“莆田鞋”集体商标的授权、推广、渠道拓展等运营管理业务主要由莆田名品品牌管理公司负责。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勇认为,当“莆田鞋”集体商标拥有足够的知名度后,可以转化为企业的销售能力,降低企业营销成本。

林勇和团队成员在走访多家当地鞋企后发现,由于在设计和营销方面缺乏专业人才,使用集体商标的企业渴望获得这方面的支持,“我们专门为鞋企搭建了品牌营销和产品开发设计的团队,希望能够弥补部分中小企业在这两方面的短板,辅助他们迈出创牌的第一步。”林勇说。

目前共有16家莆田鞋企获得了集体商标的授权。现阶段为吸引更多鞋企加入,“莆田鞋”集体商标的授权将在品质管控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准入门槛放低。只要拥有自主品牌,产品符合“莆田鞋”团体标准或国家、行业标准,合法经营的莆田鞋企都可以授权使用“莆田鞋”集体商标。蔡宇航认为,集体商标有助于当地鞋企在品牌管理和申报条件方面更规范、更公平。

为保护主动转型创牌的厂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加大对假鞋生产经营者的打击力度。据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商标科负责人杨敏介绍,罚款最低从3万多元起步,即使是运一双假鞋也会被罚3万多元。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更是要按5倍处罚。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杨敏认为,造假鞋的深层原因还是自主创牌太难,“监管打击只是一种手段,莆田仍有很多人要靠着鞋业去生活。你要去打击,也要给一个出口去引导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