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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016天前 | 3222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2月15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进一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十分重要。
一方面,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
另一方面,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

 

构建科学且能不断迭代优化的指标体系。刘燕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借鉴国内外成熟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经验和做法,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方法,制定完成了第一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包含企业基础属性信息、企业动态信息、监管信息、对外投资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5个一级指标和25个二级指标、81个三级指标,初步实现了对全量企业的信用风险分类。

 

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发建设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明确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的技术框架、基础功能、数据接口规范等事项,为各地实现对企业信用风险的自动分类提供了信息化技术支撑。

 

“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对企业来说,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哪些影响?

 

“企业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企业生存发展的质量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高质量发展和国家的竞争力。”蒲淳表示,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最主要目的是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一方面,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是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的参考依据。”蒲淳说,“《意见》规定,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

 

另一方面,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意见》明确,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做到“无处不在”。通过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做到有效监管、公正监管,为守法诚信企业打造良好宽松的经营环境,让违法失信企业处处受限,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是动态调整的,企业应重视自身信用积累,依法诚信经营,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等方式,降低自身信用风险,提升企业的市场信誉和竞争力。”蒲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