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网站二维码

点击加入广元市质量品牌协会
服务指南
通知公告
协会动态
品牌人物
品牌故事
行业资讯
会员风采
今日聚焦
品牌视点
品牌管理
爱上广元造
党建园地
网站首页
品牌管理:“成本75元羽绒服标价1598元”被罚的警示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020天前 | 3608 次浏览 | 分享到:
服装不同于其他商品,大部分消费者不具有识别服装以次充好的“火眼金睛”,而某些服装企业就利用消费者这个弱点,打着知名品牌的幌子获取高额利润。在很多消费者不具备识别问题服装能力的情况下,监管部门是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的有力捍卫者。

今年寒潮一波又一波,各式羽绒服也屡屡热卖。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的一则行政处罚书显示,因以次充好,将成本75元/件的羽绒服标价1598元/件卖,衣念(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没人民币15704.45元。

作为知名品牌羽绒服,又在大型商场专柜销售,标价1598元/件看上去很正常,一般消费者不会怀疑其产品质量和价格合理性。然而没有想到,这种羽绒服一件实际成本仅有75元。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付出了较高的消费成本购买的却是次品。而商家无疑从中获得了暴利——利润竟高达21倍。

虽然这批羽绒服共计80件,至2021年11月3日共售出2件(其中1件为抽检售出),即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有限,但其成本与标价的巨大差别,该服装企业利欲熏心足以令人震惊。值得欣慰的是,一般消费者难以识别的以次充好羽绒服,被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识破了,并通过行政处罚避免了更多消费者为这种暴利服装来买单。

这种以次充好是如何被识破的?从报道来看,应该是有关部门通过市场抽检,对照产品明示的执行标准GB/T14272-2011《羽绒服装》、GB18401-2010C类《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成本、标价发现猫腻。此案释放的信息之一是,在很多消费者不具备识别问题服装能力的情况下,监管部门是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的有力捍卫者。

打击违法侵权行为,我们有充足的“法律武器”。《产品质量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都有对以次充好的处罚条款。此次处罚上述企业,依据的是《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即以次充好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也就是说,无论是抽检发现以次充好,还是依法开出罚单,均表明了“守夜人”对服装市场保持着应有的状态,这既让消费者更有安全感,也给服装企业以教训和警示。对上述被罚企业来说,不仅“吃”到罚单,问题产品无法继续销售,而且品牌的信誉度、美誉度也会受到连累。所以,其他服装企业要从此次行政处罚案例汲取教训,别玩类似把戏。

相关报道显示,以次充好在服装行业很常见。比如知名服饰品牌GAP,因以次充好去年被上海市场监管部门罚没11.1 万余元,而且这不是该企业因类似原因第一次被处罚。再如,去年9月,服装品牌MJstyle关联公司上海笕尚服饰有限公司因以次充好被罚,此前该公司多次因类似事由被罚。由此可见,以次充好已经成为不少服装企业获取不当利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常态化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