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已经到来
有一大波新规将实施
快来看看哪些与你我有关?
四 川
《 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12月1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制定《 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将业主同意比例调整为: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共七章六十七条,包括总则、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社会参与、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条例》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强化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细化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措施等。比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市(州)、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馆建设。统筹推进乡镇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中的公共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城市“十五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
从12月1日起川渝两地间座机通话长途费正式取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共同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便捷生活行动方案》精神,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和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协调两地基础电信企业,将于12月1日零时起,正式取消川渝两地间座机通话长途费,实现全国首例跨省级行政区域固定电话通信资费一体化。按照实施方案,川渝两地之间以及四川省内各市州之间座机通话长途费取消,四川省内、重庆市内座机通话区间费下调,以上区域通话资费均降至0.15元每分钟或以下。预计每年为用户节省通信费用约3000余万元。
全 国
禁止开采难以更新的地下水
禁止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地下水管理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地下水管理,《条例》从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提出,除特殊情形外,禁止开采难以更新的地下水,在禁止开采区内禁止取用地下水,在限制开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取水量。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制度。强化对污染地下水行为的管控,禁止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