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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管理:潼关肉夹馍协会状告全国数百家店维权,还是“割韭菜”
来源:成都商报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099天前 | 4986 次浏览 | 分享到:
潼关肉夹馍协会“割韭菜式”的维权,有假借维权的途径,收取“会员费”的嫌疑,此举不当且违法。

近日,“逍遥镇胡辣汤”引发一阵商标维权风波后,陕西渭南市潼关县“潼关肉夹馍”再陷商标纠纷。

 

商户

协会称要继续使用该商标需缴纳99800

“我开的店原来叫‘岐俏俏老潼关肉夹馍店’,现在把‘老潼关’三个字去掉了,目前调解的初步结果是赔7000多块钱。”郑州岐俏俏肉夹馍店高老板告诉记者,他于2019年对“岐俏俏老潼关肉夹馍”进行注册商标,在今年10月份收到了侵权“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法院传票。

据了解,自11月21日开始,河南郑州、洛阳、焦作等地市,多家老板向记者反映,带“潼关”字样的小吃店被指涉嫌侵权。商户们称,找他们维权的是陕西一家名为“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机构,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要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则需缴纳99800元。商户们表示,和他们有类似经历的小吃店,全国有上百家。

协会

维权初衷是希望商户们都加入该协会共同发展

天眼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6月6日,注册资本5万元,法定代表人是王华锋,登记管理机关为潼关县民政局,系社会团体,其宗旨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其历史名称为“老潼关小吃协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老潼关小吃协会于2014年4月14日申请注册了“潼关肉夹馍”商标。该商标的国际分类为30,注册公告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专用权期限从2015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商标类型为集体商标。

此前该协会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协会是从2020年12月开始委托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全国商标维权,初衷是希望所有做“潼关肉夹馍”的商户都能加入该协会共同发展,具体维权进展情况以及后续处理问题,协会表示并不清楚具体细节。

天眼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以“侵害商标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等理由起诉了数百家小吃店、食品店、美食店。天眼查显示的近几个月的开庭公告就有210条。这些被起诉的小吃店分布全国各地,有的是河南焦作的,有的来自浙江杭州,有的则是广东佛山的。

2021年“嘉兴市经开长水潘浩小吃店”因涉嫌商标侵权被“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上法庭。因未经过“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授权许可,“嘉兴市经开长水潘浩小吃店”擅自在店招门头、店内宣传及包装袋等使用与“潼关肉夹馍协会”商标近似的“老潼关肉夹馍”及“潼关肉夹馍”字样,给消费者造成混淆、误认。

2021年6月17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定,“嘉兴市经开长水潘浩小吃店”的行为侵犯了“潼关肉夹馍”商标注册专用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需赔偿“潼关肉夹馍协会”经济损失11000元(包含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

当地官方

潼关县政府介入正与协会开会协商

11月24日上午,记者打开“潼关肉夹馍协会”官网后发现,该网站背景已经变成黑色,且满屏闪烁着“无良协会”的绿色字体,疑似被黑。记者多次拨打该协会法人代表电话,均无人接听。

陕西潼关县商业局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目前此事影响面较广,已经引起关注,潼关县政府相关领导正在和“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工作人员开会协商。

媒体此前报道,河南“逍遥镇胡辣汤”近期也引发了一场商标维权风波。不少经营了十几年“逍遥镇胡辣汤”的商贩,突然被河南西华县胡辣汤协会起诉侵犯“逍遥镇”商标权。11月21日晚间,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说明称,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有专家认为,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持有的“逍遥镇”不是一种证明性质、集体性质的“地理商标”,而是一般由具体商家注册的“普通商标”,作为组织的协会通过一个“普通商标”来进行商标维权并不合适。也有专家认为,胡辣汤协会挟商标以维权的做法,“不是在保护商标(协会注册的不是地理商标),反而‘有收保护费’之嫌。”

律师

有假借维权的途径收取“会员费”的嫌疑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表示,当商标的独特性与社会公共需要的普遍性产生冲突时,根据商标的特性,应让位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这也与《商标法》的立法目的:保障消费者和生产者、经营者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一致。

潼关肉夹馍协会“割韭菜式”的维权,有假借维权的途径,收取“会员费”的嫌疑,此举不当且违法。先以懈怠的态度对待侵权,再以“收割韭菜”的方式维权。

面对商标之争

表示不搞垄断的“扬州炒饭”或许才是更好的示范

含地理名称的商标保护,向来是权益纠纷中的一大难点。商标是“普通商标”还是“地理商标”,使用地点表述是“侵权”还是“善意的描述性使用”,维权是“保护品牌”还是如网友所说是“收保护费”,这些恐怕都大有争议空间。

协会看似有理有据,但商家为难、公众反感,恐怕主要还是因为协会的“吃相”太难看了。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批量”起诉了遍及全国的数百家小吃店,以及开口不低的赔偿金和后续缴纳费用,都很难让人完全解读为是为了商标保护和品牌发展,被说成像“收保护费”,也符合很多人的观感。

侵权与否需要大量细致的梳理,如果只摆出强硬的派头,权利主张粗糙笼统,就必然会遭到巨大的舆论反弹。相关协会如果希望扩大品牌影响力,那么对小商家竭泽而渔,逼得它们改头换面乃至关门大吉,恐怕也是不明智的。

如果真是出于公益,比较合理的办法还是和商家一道,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成长,一起把市场和品牌做大做强。协会真正起到完善标准、口味研发、开拓市场的作用,给商家经营多一些业务指导和帮扶。

小吃协会“割韭菜式”维权,注定不得人心。说到底,很多地方特色美食都是历史形成的,品牌是广大商家一点一滴共同打拼出来的,很难说属于哪个企业或哪个协会。面对商标之争,表示不搞垄断的“扬州炒饭”,或许才是更好的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