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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109天前 | 4605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评价方式

按照自愿参与、不收费的原则,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区域参加评价工作。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依据GB/T 29187-2012/ISO 10668:2010《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ISO 20671:2019《品牌评价 原则与基础》、GB/T 29188-2012《品牌评价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以及其他品牌评价相关标准。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动员。2021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通知发出后,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宣传动员工作,按照自愿原则,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区域参加。

(二)信息填报。本次评价通过“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首次申报的企业、区域可联系推荐单位获取申报账号和密码,已有账号的企业、区域可继续沿用原来的账号和密码。各申报企业、区域可登陆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网站(http://www.ccbd.org.cn),点击“2021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通知”,进入“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申报系统”进行数据信息填报。

(三)审核推荐。请推荐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工作中掌握的行业信息和数据,对企业、区域填报的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并予以确认推荐。

(四)价值测算。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组织技术机构、专业技术委员会和评价工作组,根据被评价品牌的财务数据、专家评审数据,运用品牌价值测算模型测算品牌价值。

(五)宣传发布。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联合有关单位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评价结果。对品牌价值较高、品牌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品牌,协调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六)结果反馈。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向各推荐单位出具其组织申报的品牌价值评价总体结果报告,向企业、区域出具本企业、本区域的品牌价值评价结果通知书。

六、有关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参评企业、区域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按照要求填写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信息。需保证各项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参评企业可选择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自主创新品牌、中华老字号品牌之一进行申报,不可重复申报。报送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参与此次评价。

(二)请各推荐单位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区域参与评价工作,并进行推荐;对所申报的数据信息进行初审,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可靠并符合申报条件。

本次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坚持不收费原则,有关单位在申报、评价、发布等各个环节均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坚持保密原则,不得擅自向社会泄露企业、区域信息和数据;坚持自律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评价工作科学、公正、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