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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发布“双11”六大消费提示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品牌广元 | 发布时间: 1119天前 | 3559 次浏览 | 分享到:
每年的“双11”电商购物节,各大平台总是打着诱人的“特惠促销”“百万补贴”“满减优惠”“限时秒杀”等口号,大幅度的优惠吸引着消费者的目光。然而,优惠背后也有不少套路,消费者需要擦亮双眼,理性消费。
 
为守护消费安全,结合近几年“双11”消费者投诉情况,中消协4日发布“双11”六大消费提示,同时敦促各类电商经营者,多一些诚意、少一些套路,让消费者真正享受到实惠。
 
【提示一:不可迷信“低价”】
 
“双11”是商家历时多年打造的促销节,线上线下市场笼罩在“全年最低”“巨惠特卖”“限时抢购”“爆款秒杀”的宣传中,给消费者造成“买到就是赚到”的心理预期。实际上,根据中消协多年来的价格监测和消费者投诉显示,一些商家促销价格未必真实惠,有的商家使用“先涨后降”的套路,有的商家设置各种花式买赠,实际到手价格与平时并无差别,甚至是全年最贵。对此,中消协提醒消费者不可迷信所谓“价格优势”,购买前最好能提前了解价格走势,做到心中有数。除非是长期跟踪考察的商品,否则不要单纯相信低价宣传而盲目跟风下单。
 
【提示二:留心商家促销规则】
 
有消费者称,“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红包一毛五”。当前,很多商家纷纷推出各种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下单,包括预售、红包、满减、优惠券等,一些促销规则设计复杂,需要消费者“精打细算”才能理得清。对此,中消协提醒消费者留心商家的促销规则,了解各种优惠措施是否有门槛限制、适用的产品品类和范围、能否叠加使用以及售后服务措施等。对于未明确约定或者标识不清以及明显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建议慎重选择,以免产生纠纷。消费者购买预售产品的,还要明确预付款和尾款的支付时间及金额、商家的发货时间、双方的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
 
【提示三:谨慎囤货避免浪费】
 
面对“双11”强力的打折促销宣传,很多消费者喜欢囤积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很多囤货还未拆封就已经过期。中消协提醒,喜欢囤货的消费者要保持理智,建议先清理家里的“存货”,按需规划囤货数量避免浪费。对于化妆品、保健食品、粮油调料、休闲食品等限期使用的商品,更要杜绝冲动消费,尽量少囤货或者不囤货。
 
【提示四:促销短信骚扰,留证据可举报】
 
近年来,“双11”促销期间营销类垃圾短信呈现集中爆发的态势,使消费者备受其扰。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消费者允许推送商业信息和广告宣传行为涉嫌违法。中消协提醒消费者,面对经营者非法推送促销信息,可保存证据并拨打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共同遏制非法推送商业信息行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